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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残疾人联合会(本级)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来源: 作者:盟残联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8日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残疾人联合会

(本级)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残疾人联合会(本级)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法规,拟定残疾人事业规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行署、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残疾人。

(三)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四)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五)负责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服务器供应、福利、扶贫、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残疾预防的组织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六)负责残疾人福利企业的管理、协调、服务工作。

    (七)承担盟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日常工作,开展有关残疾人事业的募捐活动。

   (八)承担盟行政公署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九)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

(十)负责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十一)开展国际国内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十二)承担盟行政公署和自治区残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兴安盟残疾人联合会为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全额拨款的群团组织,是1个独立核算机构,在职职工10人;职能科室根据所承担的工作职能内设5个科级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康复部、教就部、组联部、宣文部。执行行政会计制度。

行政编制11名,年底在职编人10人员,其中:处级领导3名(1正,理事长1名;2副,副理事长1名,调研员1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科级非领导职数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残疾人联合会(本级)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兴安盟残联2016年收支总预算为219.25万元,其来源为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残联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残联日常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为21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25万元,占全部支出的100%。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856.3万元,支出总计856.3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减少)-99万元,增长(下降)-10.4%;支出增加(减少)-99万元,增长(下降)-10.4%。主要原因:一是肢体康复项目(假肢)等由康复中心具体负责实施;二是残疾人辅助器具项目由辅具中心负责实施;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538.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6.12万元,占75.4%;其他收入132.73万元,占24.6%。(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699.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0.77万元,占47.3%;项目支出368.46万元,占52.7%。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56.72万元,支出总计656.72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减少)-71.87万元,增长(下降)-9.9%;支出增加(减少)-71.87万元,增长(下降)-9.9%。主要原因:一是肢体康复项目(假肢)等由康复中心具体负责实施;二是残疾人辅助器具项目由辅具中心负责实施;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8.06万元,占55.8%;项目支出251.85万元,占44.2%。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8.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9.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带薪休假、交通补贴等,较上年增加(减少)25.3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带薪休假比去年增长部分;公用经费88.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较上年增加(减少)35.23万元,主要原因是:临时性培训与会议增加。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9.4万元,支出决算为6.6万元,完成预算的7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11万元,完成预算的6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9万元,完成预算的137.6%。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部分残疾人康复项目实施由康复中心级辅具中心负责,减少了公务用车次数。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1万元,占92.6%;公务接待费支出0.49万元,占7.4%。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用于一是自治区调研考察接待;二是抚贫工作对接。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11万元,用于车辆的燃料费、保险费、维修保养费用等,车均运维费6.1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3.6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出车次数,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49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49万元,接待6批次,共接待13人次。主要用于接待自治区调研组。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54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35.24万元,增长(降低)66.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带薪休假比去年增长部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5.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42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128.42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及康复器材的采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7.05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27.05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办公楼维修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减少)0辆,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务用车1辆,比2015年增加(减少)0辆,主要原因是:……;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减少)0辆,主要原因是:……;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减少)0辆,主要原因是:……;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比2015年增加(减少)0辆,主要原因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主要是……;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主要是……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目标:保障残联在职人员10人、离退休人员12人及残联所属的3个基层单位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保障各项康复、扶贫、就业等项目的开展。绩效评价:受益对象满意度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霍建文    联系电话:0482-8267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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