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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残疾人无障碍体验促进队到我盟开展无障碍体验活动

来源:盟残联组维部 作者:盟残联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9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内蒙古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办法》,进一步了解和推动全区无障碍环境建设,自治区住建厅、自治区残联、自治区残联肢残协会和盲人协会组成残疾人无障碍体验促进队于2023年11月6日到8日在兴安盟开展实地无障碍体验活动,盟残联协调盟住建局、盟检查分院、盟盲协、盟肢协的相关同志参与此次体验活动。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保障包括残疾人、老年人及其他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措施,是一项普惠性、通用性、必要性的重大民生工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这次体验主要是体验乌兰浩特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汽车站及周边公共停车场等无障碍设施和盟人民医院、盟政务服务大厅、凤凰酒店、商场超市(万达商场、惠买超市)建设银行兴安盟分行营业室涉及到的电子显示屏、语言提示设施、低位服务台等无障碍设施建设使用情况以及乌市中心公园、扎萨克图公园、水景公园周边缘石坡道及景区内无障碍设施建设使用情况等。

体验活动中,大部分公共环境无障碍建设整体情况都比较完善。盲道铺设较为到位,大多数街道的缘石坡道设施较完好。乌兰浩特机场和政务中心及万达广场的无障碍通道,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停车场等设施都比较健全。在体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实际问题,如:火车站和汽车站的无障碍停车位、卫生间不规范,汽车站的无障碍坡道倾斜度近45度,乘坐轮椅的残疾人通行存在一定危险。医院和政务服务中心内没有设置残疾人办事所需高低区分柜台,乘坐轮椅的残疾人无法使用和书写。还存在汽车占盲道、盲道断头路、无障碍通行区被一些圆型阻车石圆墩或隔离桩阻隔等情况和问题,导致残疾人无法顺利通行。

下一步,我们将联合盟检察分院,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深入宣传,深入与残疾人和其亲友沟通,倾听残疾人对公共环境无障碍改造的看法和需求,以无障碍环境诉讼的方式对体验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今后的实际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推动基层残疾人群众无障碍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切实提高了广大群众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认识和重视,不断提升残疾人共享无障碍成果的水平。也希望通过这些具体的体验和关爱行动,引导广大残疾人积极参与社会生活,回归社会,找到属于自己的那片精彩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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