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残联传达通知精神重申“双节”纪律要求
9月21日,市残联召开专门会议,对市纪委办《关于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严防“四风”反弹回潮的通知》和第四派驻纪检组《关于严明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正风肃纪的通知》进行了传达。在全体干部职工中进一步重申“双节”纪律要求。
会上,全文宣读了通知内容,重申了双节期间的纪律要求,同时对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做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遵守市纪委下发文件的纪律要求,保证清正廉明地过好“双节”,一旦发现任何违规行为,严惩不怠。
二、加强纪检信息报送工作,丰富信息内容,加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同时加强纪检监察对残联整体工作的监督。
三、重申公车使用纪律,做到“五个严禁”。
“五个严禁”即:一是严禁使用公车参与探亲访友、接送子女亲属等与公务无关的活动;二是严禁驾驶公车用于度假、旅游等一切休闲娱乐活动;三是严禁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借用车辆或向企业、下属单位报销车辆费用;四是严禁将私家车辆费用在单位报销;五是严禁出租出借公务用车给个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