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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

来源:盟残联 作者:盟残联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7日

兴安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

鉴于当前国内和全区疫情形势,结合我盟实际,现就做好“外防输入”和常态化精准管控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对大连市、黑龙江黑河市、北京海淀区、石家庄辛集市、内蒙古额济纳旗、江西上饶市、云南德宏州以及国内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我盟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7天健康监测”的管控措施;在隔离期间第1、4、7、10、14天,健康监测的第2、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除上述地区以外,从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所在城市来(返)我盟人员落实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测量体温、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检测报告的人员执行落地即检,结果未出之前不得自由流动,同时进行风险评估,对风险人群分类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等措施,拒不执行防疫政策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从低风险地区来返我盟人员不再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对大连市、黑龙江黑河市和哈尔滨市来返我盟的货运车辆继续实施劝返,涉及能源、必需物资保障车辆的司机及随行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扫码、测温正常,在盟域内通行期间实施闭环管理。

五、飞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及所有入盟通道检查站,严格执行测温、双码联查(健康码、行程码)、查验核酸检测报告等措施,对风险人员实行从入盟点到社区的闭环管控。

六、广大居民坚持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返盟时需提前向目的地所在社区(嘎查村)报备,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执行落地即检,出现瞒报漏报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及时掌握本单位涉疫地区抵返人员信息,公职人员外出返回要向单位报备,不报、漏报的,严肃追责。

七、全盟所有单位、场所严格执行扫码、验码、测温、监督规范配戴口罩及通风消杀等防控措施,不严格执行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八、广大居民要充分认识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最有效手段,按期自觉主动接种第一针、第二针获得免疫保护,积极接种第三针获得加强免疫。无禁忌症且符合接种条件的3—11岁人群,需在监护人陪同下主动到辖区指定疫苗接种点接种疫苗。重点岗位人员必须接种疫苗。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广大居民群众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共同携手、团结一心,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共同守护幸福家园。

 

兴安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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