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残疾人组织的自身建设,指导基层残联工作;培训残疾人工作者;负责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管理和发放残疾人证;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工作者培训计划;负责联络、教育、培养残疾人;负责表彰残疾人中先进个人、先进事迹和本系统的评比表彰工作;调查研究残疾人问题及与残疾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经济、政治、社会问题;组织志愿者助残活动;指导基层残联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承担盟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的日常工作,办理有关涉外事务。
协助有关部门研究落实有关维护残疾人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了解促进残疾人福利措施的落实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法律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普法宣传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推进工作;负责残疾人的来信来访工作,指导旗县市残联信访工作。(联系电话:0482-8266300、残疾人服务热线:1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