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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党建人事科

来源:盟残联 作者:盟残联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8日

  负责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旗县市残联开展党组织建设,健全党建责任制,督促和检查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和发展新党员工作;负责党员管理、培训、教育,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党费的收缴和管理;管理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障、专业培训、职称申报等工作;健全岗位责任制,实施工作目标考核和奖惩;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干部档案、干部统计等工作,根据相关要求,按时上报有关信息资料、统计报表等;负责党支部开展宣传工作,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代党建工作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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