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政务公开 > 机构职能 > 机构设置

兴安盟残疾人联合会机构设置

来源:盟残联 作者:盟残联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3日

     一、办公室

  办公室是残联机关的综合办事机构,负责机关工作的日常运转。具体职责是:负责机关政务与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当好机关领导的参谋助手,做好机关各项具体工作的安排和组织实施;负责机关综合性文稿的撰写和印发,注重文稿质量,符合规范要求;负责机关文电处理、对外联络、工作协调、日常接待,捐款捐物的接收和发放;负责机关后勤保障、财政管理、车辆管理、安全保卫等事务;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劳动人事、干部培训及工青妇、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盟行署残工委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日常工作。

  二、康复部

  康复部是残联机关的主体业务机构,负责全盟残疾人的康复服务。具体职责是:负责全盟残疾人康复情况调查统计;制定残疾人康复工作具体规划,并做好组织实施和具体工作指导;负责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的安排、指导、协调、检查、培训;负责对残疾人康复医疗和训练效果进行质量检查与验收评估;负责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汇总,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残疾人康复医疗训练安排和用品用具供应服务;负责残疾人康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控验收。

  三、教育就业部

  教就部是残联机关的主体业务机构,负责全盟残疾人的教育与就业。具体职责是:负责残疾学生就学情况调查统计;协调教育部门制定残疾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做好组织实施和具体工作指导;组织落实各项助学项目和助学活动,做好项目实施的监控和验收;负责残疾人就业情况调查统计;协调劳动部门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规划及实施办法,并做好组织实施和具体工作指导;负责残疾人劳动能力评估认定、就业需求调查、求职登记、职业介绍、提供就业信息;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就业培训;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低保等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残疾人扶贫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残疾人扶贫规划,组织落实残疾人扶贫项目;协调配合地税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并做好保障金的管理和使用,实施彩票公益金有关项目。

  四、宣传文体部

  宣文部是残联机关的主体业务机构,负责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和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具体职责是:负责残疾人事业和残疾人工作中的政策、法规、形势、任务、知识、经验、典型的宣传介绍;协调新闻单位做好以报纸专栏、电视专题为主要形式,以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和残疾人活动情况为主要内容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机关工作简报的编发和信息的报送反馈;负责协调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做好活动的规划、安排、组织和工作衔接;负责残疾人新闻工作队伍建设,做好新闻工作的安排、指导、培训;负责重要残疾人活动日等大型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宣传报道。

  五、组联维权部

  负责残疾人组织的自身建设,指导基层残联工作;培训残疾人工作者;负责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管理和发放残疾人证;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工作者培训计划;负责联络、教育、培养残疾人;负责表彰残疾人中先进个人、先进事迹和本系统的评比表彰工作;调查研究残疾人问题及与残疾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经济、政治、社会问题;组织志愿者助残活动;指导基层残联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承担盟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的日常工作,办理有关涉外事务。

  协助有关部门研究落实有关维护残疾人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了解促进残疾人福利措施的落实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法律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普法宣传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推进工作;负责残疾人的来信来访工作,指导旗县市残联信访工作。

  六、党建人事科

  负责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旗县市残联开展党组织建设,健全党建责任制,督促和检查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和发展新党员工作;负责党员管理、培训、教育,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党费的收缴和管理;管理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障、专业培训、职称申报等工作;健全岗位责任制,实施工作目标考核和奖惩;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干部档案、干部统计等工作,根据相关要求,按时上报有关信息资料、统计报表等;负责党支部开展宣传工作,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代党建工作的宣传。

  七、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负责为盟残疾人联合会提供政策研究、技术支撑、数据信息、监测评估、机关后勤服务等运转所必需的支持保障;负责开展残疾人劳动力资源和社会用工调查,掌握全盟残疾人就业情况和就业需求;负责残疾人求职登记、劳动能力评估、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组织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及年审工作;宣传残疾人就业政策,提供残疾人就业信息,鼓励残疾人多渠道就业和自主创业;根据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相关要求,完善软硬件建设;负责掌握市场和用工单位对适应残疾人就业的岗位职业需求;统一协调、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做好残疾人各项就业服务,维护残疾人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为求职残疾人提供职业心理咨询、职业设计等服务;负责盲人保健、医疗按摩机构行业服务,开展盲人按摩人才就业服务;负责指导旗县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完成兴安盟残疾人联合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残疾人康复中心(康复医院)

  负责为残疾人提供医疗、教育、职业、社会等康复服务,承担残疾人康复评定、康复治疗、康复训练、康复教育、康复工程、康复人才培养,以及社区康复指导、康复信息咨询、康复宣传、康复研究、残疾预防等工作;对学龄前听障儿童开展听力语言康复服务及学前教育,对听障人群开展听力干预、听觉语言康复、言语矫治等服务工作;为残疾人及其他功能障碍者提供辅助器具的康复服务,承担政府及社会机构委托的公益性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项目,针对残疾人的辅助器具需求开展需求调查、评估适配、产品开发、适应性训练、使用指导、居家无障碍改造、居家辅具组合适配、咨询转介、知识宣传、维护维修、收回租借等服务工作。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信息报送排名

地 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党政大楼 电话: 0482-8266308 传真: 0482-8266308 Email: xamcl@126.com

兴安盟残疾人联合会主办 兴安盟信息化办公室协办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真彩32位浏览

Copyright 2015 www.xa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蒙ICP备05002755号-2